本標準GB 7000.12-1999等同采用TEC 6059822:1997《燈具第2 部分:特殊要求第2篇嵌人式燈 具》,IEC0598 2.2; 1997是將國際電工委員會出版的該標準的第2版1EC 60598 22:1996與其第1號修正件Amend 1(1997)壓縮后于1997年9月出版的.作為該標準的第21版。
根據GB/T 1.1 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 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 部分:標準編寫
的基本規定)中第1章的規定,本標準的編寫格式和方法與等同采用的IEC 60598 2 2:1997保持一致.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T94721988
本標準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輕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照明申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歸。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市照明燈具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施曉紅.陳超中。
本標準(GB/T 9472)于1988年6月首次發布:本標準為第一次修訂。
1范圍
燈具的要求。本標準內容不涉及空調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空調燈具或液體冷卻式燈具.
1.1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面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13- -1997 額定電壓450/750 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idt IEC 60245)
GB 5023- -1997 額定電壓450/750 V及以下豪氧乙烯絕緣電纜(idt IEC 60227)
2一般試驗要求
應用GB 7000.1- 1996 第0章。GB 7000. 1相應章節中所述的試驗應按本標準所列的順序進行.
設施中環境溫度的測量過程見附錄A. IC
3定義
應用GB 7000.1- 1996第1章。
4燈具的分類
應用GB 7000.1- 1996第2章.
/uploads/files/GB%207000_12-1999.pdf,GB 7000.12-1999 嵌入式燈具安全要求